網路購物詐騙自救法 自己的權益自己來救
現今的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購物消費者享有交付7天內無條件解約退貨之機制,依據消保法第19條,消費者在收受商品之後7日內,可以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賣家來解除買賣契約;如超過7日,而確有瑕疵之商品,消費者則仍可根據民法有關物之瑕疵擔保相關規定,主張權益。而購物網站或是網路商店不會主動要求購買者更改結帳方式或提供個人資料,更不會要求去操作ATM,請勿上當導致財產受損!!! 網路購物詐騙自救法一、撥打165反詐欺專線查證,如為詐騙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 若接到類似詐騙的電話,撥打「165專線」可能人人都知道,但請注意『務必先確認已掛斷前一通電話,再撥打165』,否則可能僅為轉接等方式,讓詐騙繼續上演。幾個小細節識破詐騙詭計(摘自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反詐騙宣導專區): 165專線主動聯絡民眾時,絕對不會以「語音電話」方式呈現。 接到不明電話勿經由對方轉接,應掛斷電話後,自行撥打165,以免被騙。 民眾要與165專線人員聯絡,必須先將前一通來電掛斷,若電話掛斷後聽筒中呈「無聲」狀態,即是歹徒仍佔線,未掛斷電話。必須聽到電話中「嗡…….」的撥號音,電話才能撥出。而歹徒設計用語音方式按鍵165則接電話的仍是歹徒,這是假借165三碼所設計的陷阱。 警察或檢察官辦案,絕不會要求到便利商店傳真機收取法院傳票或約談書,也不可能在電話中製作筆錄、問個人開戶情形,更不會派員或到府向民眾收取現金監管帳戶,民眾若接獲以上電話,請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證,以免被騙。 網路購物詐騙自救法二、留下各式憑證與資訊(截圖等),並向負責的宅配業者反映,請其配合協助退貨與退款。 目前交通部有要求宅配業者須於收貨時確實填寫寄件人資訊(賣家),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因此若貨物有問題且為貨到付款,消費者可盡快連繫該宅配業者,並請宅配業者協助退貨並將款項退回。 網路購物詐騙自救法三、拆貨時全程錄影留下動態影像,若有商品問題可證明非收貨人損壞。 於拆貨品的同時一面錄下影像保障彼此權益,若商品當下有使用問題,即可證明到貨前損壞,也能避免消費者的權益紛爭。 網路購物詐騙自救法四、使用大品牌平台購物,若有購物問題可尋求該平台客服人員協助。 一般大型的購物平台會先將消費者的款項保留幾個工作天,待指定工作天結束才會匯款給賣家帳戶,因此若購物情況有疑慮,也可立即撥打客服專線告知狀況、尋求協助。 網路購物詐騙自救法五、網路購物「停」、「看」、「聽」(摘自經濟部商業司) 經濟部商業司提出網路購物「停」、「看」、「聽」三大基本原則,民眾在購物前先花個三分鐘檢視一下,一定能夠降低被詐騙之風險。 「停」,不要看到超連結或者電子郵件就不自覺的點擊或開啟。釣魚網站是駭客最常使用的詐騙手法,例如:在網址列中把 pchome 更改為 pch0me (英文字母 o 變為阿拉伯數字 0 )、 google 更改為 goog1e (英文字母 L 變為阿拉伯數字 [...]